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5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3,849,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16%。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41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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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436,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0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21,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41,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1《关于补选哈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611,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8,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060%。
哈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1.02《关于补选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83,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0,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559%。
毕建忠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杨宵律师、骞英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性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5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蒋红珍女士、陈燕红女士于2025年6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蒋红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蒋红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燕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陈燕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哈刚先生、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详见《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哈刚先生、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孙芃(主任委员)、哈刚、李东
提名委员会:毕建忠(主任委员)、孙芃、杜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哈刚(主任委员)、孙芃、李东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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