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股票127600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Connor Binance交易所 2025-10-13 17 0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股票127600股的公告

温馨提示:

1、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的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2、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9日10时至2025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股票127600股(证券代码:60024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展示起拍价:815364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特别说明: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以2025年7月4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乘以拍卖股数127600股作为公告上显示的拍卖价格,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格将在2025年9月9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设有拍卖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9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本标的物在拍卖期间已委托陕西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咨询、带看服务,咨询电话:029-8919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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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延时出价: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醒:(1)本次标的物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调查并自行向上市公司咨询,了解所持股份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标的物的竞买资格、延长股权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等,并承诺在买受后公告其承诺的内容),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可能的风险,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标的物权属变更的相关限制政策及买受人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并由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遵守原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承诺,继续履行关于持股的承诺事项,承担承诺义务。

(4)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票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5)上拍挂网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具备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情形,因此导致的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不能及时交付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报,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

账号:955885370001214464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购买资格的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相关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咨询电话:029-89191328(陕西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院咨询电话:029-84500869(张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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