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关于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200万股及孳息(包13)(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第二次)
案号:(2024)粤0106执11462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5年8月2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200万股及孳息(包13)(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参考市价:25380000元,起拍价:21573000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示:一、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竞买人应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应严格受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法、公司法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否则后果自负。
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要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的6个月内不可以交易。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可能导致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的变更,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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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400-822-2870。
咨询、看样服务:易槌法服,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槌法服”自助预约,联系电话:13288650222或登陆访问”网站。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拍品所属公司企业的经营状况,法院不组织实地查看。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竞买意向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本拍卖公告的公告期开始前五日为通知公示期,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竞价前,网络拍卖系统将对竞买人所缴付的保证金进行冻结,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付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9月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6122877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106执11462号。
六、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拍品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核实并解决。
七、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020-83008915。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联系部门:本院政治部督察室,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8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
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胡小伟17688874706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联系人:张先生13602831572,张先生 18122392550,伍先生13580307889
银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天河支行
联系人:蒙小姐:13600019880、刘小姐:15018425133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联系人:李先生13763345560,牛先生 18620771877
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孔雅雯89299846,15989137531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联系人:李铭13710128734,许炜标 18820048649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唐先生18665630927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联系人:林小姐18680568234
欢迎其他有意办理拍卖财产贷款业务的银行与我院联系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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